| 此次民间救灾力量的异军突起,再次证明了民间力量对于社会的黏合作用,对于社会创伤的修复作用。
汶川大地震不仅改变了中国的地貌,同样震撼了中国人的心灵。
最令人动容的莫过于,当汶川大地震的消息传出后,被评为2008中国慈善排行榜首善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公司董事长陈光标,立即做出去现场救灾的决定,成为自发抗灾抵达地震灾区的首支民间队伍。
陈光标的当机立断揭开了此次民间力量大集结的序幕,也向我们呈现了改革开放三十年后中国民间力量有着怎样的成长。回顾此次地震发生后的种种,从灾民自救到公民和企业的自发参与,陈光标与其他无数救援者殊途同归地向政府、向全世界展示了民间社会在化解危机时具有不可或缺、无可替代的自觉与力量。
不可否认的是,今日中国的一个显著进步在于民间社会的成长,在于体制内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民间是个好东西”,意识到一个自发自为、自由自我的民间社会的存在,是一个社会永葆创造精神,在日常生活中谋取进步,并在关键时候化解危机的力量之源。
历史一次次证明,如果政府不以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为首要目标,甚至逆势而为接管公民日常生活的权利,则不太可能发展出先进的文明,因为在此条件下社会的发展注定会被“强大的”政府所中断。用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无论是出于怎样一种高尚的动机,在它的背后都写着一种“致命的自负”。在此意义上,改革开放三十年,是中国社会脱胎换骨的三十年,是重新发现社会的三十年。中国改革的破土即是发端于民间。
民间永远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上,在生活的最深处。此次民间救灾力量的异军突起,再次证明了民间力量对于社会的黏合作用,对于社会创伤的修复作用。显而易见,民间是个好东西决非徒托空言。
但即便如此,仍有某些地方政府对民间力量颇多疑虑,甚至断言部分志愿者客观上给灾区“添乱”。不可否认,在志愿者工作与地方政府工作的衔接问题上,确实谈不上尽善尽美,但这正是需要改善的地方。即中国民间力量的自我组织需要政治与政策上的扶持,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为民间社会的专业化、组织化发展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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