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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了学费,却免不了忧愁
——“两免一补”遭遇实施瓶颈
文/王宛馨 黄庆瑞
[名词解释] “两免一补”政策是指:我国从2005年春季开始向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根据中央、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两免”中的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免杂费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各负担一半;“一补”资金,即贫困寄宿生在校住宿期间每生每天一元的生活费补助由县级财政负担。同时规定,享受“一补”资金的学生要从享受“两免”的学生中产生。
尽管“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贫困地区家庭的孩子来说如沐春风,尽管中央和省市等各级财政极为重视“两免一补”拨款,但笔者在西部地方考察项目时仍然发现,在具体实施上,“两免一补”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碍。首当其冲的就是分摊到各地县政府的资金压力以及随之带来的政策执行力打折。 
以例为证。7月中旬,笔者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着重询问了该项政策在当地的执行情况。这些少数民族地区中有不少是国家级贫困县,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居住在海拔3000以上的大山里,由于地处高山和土壤贫瘠,唯一的农作物是土豆,一年的产量仅够维持温饱。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阻碍了经济贸易的活跃,使贫苦人口占全县绝对比例。在走访老乡时了解到, “两免一补”政策在此实施后,贫困家庭的子女需要交纳每学期30元的教辅材料费,总计1年有60元的教育支出。但即便是区区60元,对于住在大山深处的那些贫困人口却仍旧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地人叹着气告诉笔者,由于仅靠从事农业作物生产,一年到头连一元钱都存不起来,更不知从哪儿挤出60元给娃儿们上学了。再来看当地的县政府,其财政主要来源是靠中央的转移支付与各项专项补贴,这部分资金仅能够解决一个县的 “吃饭财政”问题,再添加一项“两免一补”资金,令县政府倍感压力,以至于明知“两免一补”是好事,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由此,一方面两免一补政策大力贯彻,另一方面政府的资金支持却跟不上,这也造成原本就已存在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再次凸显。笔者在不少地区看到,由于教育资金缺口较大,学校硬件设施十分简陋,桌椅缺胳膊少腿、桌面斑驳是司空见惯的事,空荡的学生宿舍里两张行军床要睡8到10个学生;操场坑坑洼洼,泥土的地面只要一遇下雨天就难于行走……尽管如此,不少学生仍不得不踏着破旧的布鞋步行数小时去上学。很多学校已经是满负荷甚至是超负荷运转,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影响到教学的有序开展。
在项目调查中笔者发现绝大部分受惠于“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的贫困家庭和学生的确是减轻了不少就学的经济压力,但是也有一些贫困家庭却无法享受到这样的补助。在云南省某县城小学,300多名学生的脸上仍挂满对于未来上学难的忧愁:该校申请到的“两免一补”资金由学校平均摊给所有的贫困学生使用,然而这些学生虽然不用缴纳书本费和学杂费,却仍然需要缴纳教辅材料费和作业本费。低年级的学生这部分费用每学期在20元-30元左右,高年级学生要多一倍,基本上都在60元-70元左右,对贫困家庭来说仍旧倍感压力。另外的例子来自贵州省中部的某县下的几个乡镇小学,据统计有71.6%的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可免除学、杂费共63元,但须交纳25元书本费;69%的三至六年级学生免学、杂费68元,但须交纳30元书本费;而到了七至九年级,这一数字上升到50元。而在没有享受“两免一补”的乡镇,需交纳的费用则更是多出30元至50元不等。加之如果要住校,那么这个费用最多要飙升近100元,以至于一些贫困生每天不得不多花六七个小时的时间往返学校,以节省出住校开支。由此也可管窥,“两免一补政策”在具体落实上并非全免,而只是免一部分,剩余部分仍是贫困学生的重大负担。
此外,由于配套资金不足,一些村小学自动地生成这样一种“规矩”:村里的贫困生如果享受到来自NGO或者社会公益人士的资助,就无法再享受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的补助,这样的做法显然并不合适,但是当地村委也坦言资金紧缺,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两免一补”的实施,就是让所有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就目前实施情况来看,建立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逐步加大地方财政对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是亟待实行的措施。此外,多方筹资,扶持贫困山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也应当得到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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